泸定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泸定检警双方双向而行、全面发力,厚植“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司法理念,共同推进刑事办案质效提档升级,共同探索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成果。
为持续实现派驻室在组织协调、统筹推动、督促落实等方面职能,近日,泸定检察院继续发挥派驻室作用,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近期案件办理及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会商。首先,三方就疫情期间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进程、减少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的往返讼累和降低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发表了意见,对近期在办的犯罪嫌疑人为外省籍的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进行了协调,初步建立了公安机关快侦、检察机关快审快诉、法院依法逮捕的快速办理机制,并就适用条件、适用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确认统一。其次,就泸定地区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中的金额认定、交易流水调取及辨认、开设对公账户供他人使用具体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供银行卡密码、刷脸等行为是否系提供验证服务等具体问题进行了集体会商研判。最后,我院就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过程中较易出现的实体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提示和通报,并对机制建设、共享办案数据等需要注意的内容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明确了落实日期与操作方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泸定检察院将继续梳理、夯实该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我院与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进程,更实推进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将派驻室在监督、配合、制约方面的职能发挥到极致,用更到位的监督和更密切的协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