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妇女权益中的作用,康定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控申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并根据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突出救助重点。
强化学习,提高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第三检察部通过学习专项活动,要求干警强化思想,融会贯通文件精神,全面领会新标准、新要求,提高认识,充分领悟开展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干警形成共识,进而转变为共同行动。
加强协作,明确责任。“独木不成林”,康定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以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立足检察和妇联的职能优势,正积极与康定市妇女联合会协商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为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保驾护航,让活动开展有据可依。接下来将全面梳理救助线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加大帮扶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能动履职帮助困难妇女摆脱生活困境。
加强宣传,落实要求。根据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干警利用多样化的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妇女群体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引导妇女群体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治观念在困难妇女群体中开花结果。针对移送的线索,做到及时审查反馈,因人施策开展救助帮扶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吴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