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联合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召开工作联席会,凝聚各方共识,共同促进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利息依法缴税,补齐工作衔接漏洞。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执行后,因法院执行部门和税务机关未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部分案件当事人存在未就所获利息缴纳税收的情况,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检察官庚即对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借款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摸排,并主动联系税务部门,共商解决办法,共同保护好国家利益。
4月18日,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召开工作联席会,三方就建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款利息缴税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明确各方职责。确定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环节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执行款利息应依法、如实缴税,同时通知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税务部门对人民法院移送的相关线索,及时督促当事人依法补缴税款,定期向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抄送征缴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和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与法院、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以检察履职、监督办案的“我管”,到各方履职、联手“都管”,切实推进依法缴税,做到应征尽征,以公益诉讼之名为国家税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