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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开听证促和解 精准监督保民生

来源: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曲木佳佳 发布时间:2021-04-22 09: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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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部署和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强化法律监督理念,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与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上下联动、相互协作,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五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本案申诉人系泸定当地一民营企业,因不服工伤认定确认一案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由于该案涉及当事人众多,案情复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先后走访法院,调取原审卷宗,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全面审查;向泸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核实仲裁调解协议、用工情况;走访泸定县人社局,核实受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深入企业走访调查,核实企业用工、社保缴纳、安全生产及案件当事人刘某工伤情况;询问农民工刘某,了解其受伤、劳动仲裁及申请工伤认定的经过,以及现在的身体、工作、收入及家庭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化解纠纷,办案组按照“应听尽听”的原则,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学斌亲自主持,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6人作为听证员,会上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答辩、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发挥专业、独立、客观的优势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为案件的成功和解奠定了基础。听证会后,办案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民生、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以减少涉案企业的诉累,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目标,找准服务民营企业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平衡点,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在办案组和听证人员共同努力下,最终申请监督人与涉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息诉罢访,撤回监督申请,同时涉案当事人撤回基于同一争议提起的民事起诉。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坚守“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的初心,强化“行政检察不缺位”的担当,坚定“行政检察有作为”的信心,做到了企业、群众有需要,检察有行动,把检察机关各项护民、助企行动转化为实效,实现了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的延伸,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下一步,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中,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人民诉求,面对面解决困扰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办案中体现司法温度。 (曲木佳佳)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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