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发挥“绿色格聂”品牌效应 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理塘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21:53:16

QQ图片20240314215256.png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能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垃圾污染环境保护综合治理。2024年3月12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室邀请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塘县生态环境局、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理塘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会议。

会上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介绍了近期理塘县存在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等相关问题,并与各行政单位磋商,共同研究整治措施。且与会单位介绍污染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并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参会单位均表示,检察机关组织此次磋商会议,有力推动工作形成合力,各行政机关将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履职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监管力度。通过磋商,各方就此次会议内容皆达成共识,并同意整改。

下一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室职能,以聚焦公益保护为目的,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会商,凝聚各方共识,持续跟进磋商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良性互动,争取把公益诉讼解决在“诉前”,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