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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法院通报2022年环境资源审判情况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1 10:37:13

12月20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四川新闻网、宜宾日报、中华网、人民法治网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屏山法院常务副院长陈绍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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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两山”理念,贯彻《长江保护法》,审结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34人。2022年 31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对王某19名被告人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王某1、彭某、李某1、张某、陈某、王某26名被告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罚金四千至一万元不等,分别判处卢某、夏某、李某23人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九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判处罚金三千元。王某等9人盗掘古墓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起到了极好的普法宣传作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在惩罚犯罪的同时,责令被告人修复生态,尽力修复生态环境,责令盗伐林木案罪犯生态修复25.2亩,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罪犯放流鱼苗1万尾,判处涉野生动物保护案罪犯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8万元。

依法审理违规排渣致真溪河污染导致鱼类死亡的行政案件,支持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张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屏山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6月8日在宜宾三江口考察时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 。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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