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武胜县烈面小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教育活动

来源:武胜县烈面小学 作者:晏朝庭 发布时间:2020-11-09 10:29:05

为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进一步深入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烈面小学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利用11月9日全校集体周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具体就火灾的预防,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自救,灭火器的正确使用等知识进行了讲解。

QQ图片20201109102707.png

首先,介绍了在公共场所遭遇火灾时逃生自救的方法:

1、要了解和熟悉环境。当你走进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2、火灾袭来时,不要慌不要乱,及时拨打119或向周围求救。

3、要迅速撤离。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不要贪恋财物。

4、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落水管等脱险。

5、要保护呼吸系统。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否则容易中毒、或者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

其次,教会学生正确认识、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最后,对全体学生提出建议: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2、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措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3、在教室里,不准随便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器设备;4、放学之后,要记得关掉电器,并切断电源。(晏朝庭)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