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邻水县观音桥镇中心幼儿园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培训活动

来源:邻水县观音桥镇中心幼儿园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5 10:15:57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学校卫生条例》,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卫生工作,营造美丽的校园环境,观音幼儿园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培训活动。

QQ图片20201105101655.png

学校安办负责人带领老师们深入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着重强调了要认真落实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及时关心因病缺勤的幼儿情况,发现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患者的师生,严格落实消毒、隔离、观察工作,对家长及幼儿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持续追踪疾病康复情况。培训结束后,老师们分享学习感悟,为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建言献策,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措施。

通过本次培训,老师们对《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了更全面的认知,有利于教师对幼儿进行科学的健康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为提高幼儿园的卫生健康工作质量打下了基础。(邻水县观音桥镇中心幼儿园)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