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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电鱼!眉山天府警方刑拘3人

来源:眉山天府公安分局 作者:符光宗 发布时间:2023-09-07 09:21:36

想吃新鲜的河鱼,于是,拿上电鱼设备偷偷到河里“扫荡”,将大鱼、小鱼全部收入囊中。然,河鱼虽鲜,当取之有道。知法犯法、铤而走险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9月2日凌晨,眉山天府新区视高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一河里有人正在“电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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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民辅警赶到现场,将刚好从河道里面“忙碌”完的曾某某、谢某某当场抓获,并查获电鱼工具、渔获物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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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渔获物 

经审讯,荣某某(投案自首)等3人,因想满足口腹之欲,便邀约一起到视高“电鱼”。由于担心公安机关打击,特意约定在凌晨。当晚“战果颇丰”准备上岸时,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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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曾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什么要严禁电鱼?电鱼到底有多大危害?

一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鱼群不分大小,不分种类被“一网打尽”,而且被电击过的鱼,性腺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因此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

二随着电鱼设备不断升级,输出电压可达上千伏,除了严重危害鱼类繁殖,还会杀死水里的螺蛳、贝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

电流入水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从而导致水生生物窒息而亡、腐烂变质,污染水体环境,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三电鱼者本人也存在着触电的危险,因为工具简陋,瞬间产生的高压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极易发生人被电击身亡的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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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切勿贪图一时美味,用生命安全做赌注,进行非法捕捞。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及时向渔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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