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森林警察大队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禁渔工作

来源:威远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作者:巫智静 发布时间:2023-08-15 15:32:3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市、县有关水域禁渔的相关文件要求,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持续开展禁渔和长江禁捕工作。

目前,森警大队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一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的渔具销售店铺开展清查,同时加以宣传禁渔相关的法规制度,要求店主严格遵守有关渔网、渔具的销售规定,不得出售明令禁止的渔网和渔具。 二是加强消费末端监管,加强对县区内农贸市场、饭店、民宿等重点场所进行督导检查,禁止销售长江野生鱼类。三是落实常态化禁渔巡护,加强警力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禁渔巡护工作,严防严打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禁渔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禁渔政策宣传到位,营造我县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各项禁渔措施落实到位,森警大队通过大型宣传牌,宣传横幅、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禁捕工作的重大意义,并耐心的向群众详细解读禁捕相关的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理解度、知晓率和参与度,以此来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

森警大队也将继续开展好禁捕工作,落实常态化巡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渔具等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禁捕禁渔工作持久战,保护县内渔业资源以及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巫智静)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