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充分展现资中公安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服务美丽资中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成效,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资中公安公布近年来生态资源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3月,资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检查龙结镇一木材加工厂时发现该厂堆放有大量原木,随即,民警对该加工厂木材来源进行了核查。
在核查中发现资中县铁佛镇茶店子社区居民朱某某在2022年3月21日至24日在资中县罗泉镇、龙结镇境内无证砍伐林木,林木蓄积达20余立方米,朱某某将砍伐的林木运至了该加工厂出售。
经核查,该员砍伐的林木位于林地内,在调查中朱某某未能出示林木的采伐许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目前,朱某某已被资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例二:
2023年5月25日22:30,刘某某驾车搭载徐某某行驶至归德镇甘露寺社区4组野外,两人在附近田地里非法狩猎癞疙宝(蟾蜍),准备将狩猎后的癞疙宝(蟾蜍)用于出售。2023年5月26日0:30,资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准备离开的刘某某查获,徐某某趁乱逃离现场,随即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徐某某后,徐某某返回现场。现场查获两袋刘某某、徐某某非法狩猎的癞疙宝(蟾蜍)。经清点,两袋癞疙宝(蟾蜍)其中一袋有69只,另一袋有114只。刘某某、徐某某两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该案移送至资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案例三:
2023年2月27日23时许,资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巡逻至资中县明心寺镇莲池铺村沱江河流域,发现有人在河里电鱼。民警现场挡获涉嫌非法电鱼的雷某某、凌某、罗某、杨某某,现场查获渔获约30公斤,电鱼工具电瓶及捕鱼器2个,胶船1艘。因沱江河属于长江流域,长江流域为禁渔区,雷某某、凌某、罗某、杨某某四人结伙在资中县明心寺镇莲池铺村沱江河流域实施电鱼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民警随即将雷某某、凌某、罗某、杨某某传唤至资中县公安局办案中心。
经审讯,雷某某、凌某、罗某、杨某某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23年3月6日,县局聘请内江师范学院长江上游鱼类资源保护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对现场查获并扣押的雷某某、凌某、罗某、杨某某四人捕捞水产品时使用的电鱼工具是否为禁止使用的渔具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为:本捕捞案件使用的电鱼工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的名录的通告》、内江市《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等法律和规定中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工具。
2023年2月28日,县局依法对雷某某、凌某、罗某、杨某某四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资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案例四:
2011年7月1日,资中县某驾校的老板申某为修建驾校训练基地,便向资中县公民镇桂家桥村5社(原沈家坝村2社、8社)流转了75.319亩土地,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土地流转费用每年每亩1000元,租期三十年。
申某将土地租下后,便开始申请办理修建驾校训练场手续,同时在所租土地上修建了一个占地面积为1459.3平方米的建筑,准备用于驾校训练场伙食团,后因申某在该处土地修建训练场的审批未能通过,该处土地便一直闲置。2013年6月6日,申某以其子申某某的名义在公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注册了资中县某苗圃种植生态园(以下简称“生态园”),地址为公民镇桂家桥村5社。
2015年,申某伙同李某某、刘某、陈某某、李某某、罗某某在生态园经营农家乐餐饮服务。申某等人首先将伙食团装修改造成农家乐的大厅,2015年5月1日正式以生态园的名义对外试营业。2015年至2019年,申某与李某某、刘某、陈某某、李某某、罗某某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在生态园内修建了用于农家乐餐饮服务的雅间、会议室、停车场、鱼塘、佛像、蒙古包及硬化了部分土地用于修建道路。
2022年10月21日,资中县公安局聘请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对该苗圃种植生态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具体面积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如下:土地固化总面积为1.3976公顷(计20.96亩),其中:0.9798公顷(计14.70亩)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454公顷(计3.68亩)的地类为乔木林地;0.1703公顷(计2.55亩)的地类为未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0.0021公顷(计0.03亩)的地类为耕地。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资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近年来,资中公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保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营商环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环境、绿色安全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昆仑”“新篇”“保护生态”“火案攻坚”“保护古树名木”专项行动为抓手,始终保持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发起资中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攻坚战”。
近年来依法打击各类自然生态类刑事案件上100余件,给辖区内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敲响了警钟,同时,资中公安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和省厅“深耕计划”发展理念,全力构建新形势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新体系,持续推动社会治理由“控事稳局”向“深耕善治”转型,筑起了服务保障辖区内“湿水林田湖草”一体的生态安全屏障。(郭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