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威远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持续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按照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推动长江十年禁捕各项工作落实,聚焦非法捕捞、非法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威远县天然水域违规捕鱼、电鱼、网鱼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次打击行动主要采用无人机协助巡查方式,无人机执行巡查中,很快发现在威远县威远河河段水域离鸭子滩堰坝上游有一名男子使用船舶下网捕捞,在无人机的密切锁定下,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将其当场挡获,同时,并通过无人机录像、拍照记录,经过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在禁渔区使用三无船舶一艘和若干禁用渔具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当事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打击行动通过无人机的先期飞行侦查,为此次联合行动提供了准确的方向,并为收集证据节省了时间,同时无人机全程跟踪清查抓捕,也为后期案件现场勘验取证提供了有力保障;威远县公安局下一步将继续采用无人机等一系列科技侦查手段,密切开展禁渔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护航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巫智静 四川法制网 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