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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道占道行驶,发生事故承担全责!

来源:乐山交警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8 15:20:37

2022年10月4日,董某驾驶川L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从乐山市井研县黄钵乡方向往马踏镇方向行驶。15时3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井研县马踏镇八一村15组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侯某某驾驶的川LXXXX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驾乘人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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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董某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没有确保在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侯某某无责任。

乐山交警提醒弯道行车时,极易由于视线盲区无法准确预判对向是否有来车,贸然超车或占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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