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掩映下
鬼鬼祟祟的“黑影”
不开锁、不砸窗、不撬门
一辆一辆地拉车门
碰上没锁的
便将车内财物洗劫一空
近日,井研县公安局研城派出所快速出击,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约5000元,用实际行动给辖区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案件回顾 “警察同志,我车里的现金和红酒被偷了!” 2月27日14时20分,井研县公安局研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荣先生报警,称其车内财物遭窃,车内4000元现金、3瓶红酒和1张汽车钥匙芯片被盗。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所领导带领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车门和车窗均未发现有被撬砸的痕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由于案发现场无监控录像,办案民警便想到通过调取受害人车辆内安装的行车记录仪(嫌疑人拉开门进去车内,行车记录仪和车辆大灯开启)以确定案发时间。 随后办案民警分析研判、循线追踪,成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金某某,并于2月28日14时,在城区一家饮品店将两名违法行为人抓获,被盗财物也全数追回,此时距离被害人报案还不到24小时。 据两名违法行为人供述,他们选择在没有监控摄像头的街头或小区随机拉车门,能拉开就进入车内盗窃财物,拉不开就走,只是没想到得手后,一分钱还没来得及花,就被民警抓获归案。 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3日上午,市民荣先生将一面印有“长得又帅、破案又快”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研城派出所民警快速破案、全额追赃挽损,表示了真挚感谢。
不开锁、不砸窗、不撬门 只是利用您的粗心大意 犯罪分子就“获得”一笔不义之财 “拉车门”盗窃 该如何预防 井研公安给您支招
养成检查的习惯
要养成停车后检查的好习惯,确保车窗车门关好锁好。同时对车门、车窗进行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到位,不给犯罪分子留可乘之机。
不在车内留置贵重物品
汽车不是保险柜。车主离开车辆时,要随身带走车内财物,不要在车内留置现金、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和监控的地方
尽量将车辆停在有人看管、有监控摄像头附近,或是路灯光线较好的地方,盗窃嫌疑人看到周围都是“眼睛”看着自己,一般不敢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