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打了“假官司”,摊上“真罚款”……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丽 发布时间:2024-01-27 11:13:07

所谓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近日,筠连县法院发现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原被告与案外人串通,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涉嫌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筠连县法院查实该事实后,遂作出对原被告双方分别罚款5万元、对串通的案外人罚款3万元的决定。目前,三名被处罚人已将罚款全部缴纳完毕。这是筠连县法院首例惩戒虚假诉讼的民事司法制裁案件,有效净化了诉讼环境,维护了司法公信力,打击了社会不良风气。

image.png

庭审现场截图

虚假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欺诈行为,是以司法机关为欺骗对象而实施的欺诈,骗取的是法院的法律文书,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私益,更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不容亵渎,对虚假诉讼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坚决予以民事惩戒或刑事处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image.png

缴款凭证

法官特别提醒,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人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更不可牺牲他人合法权益来“谋取”个人私利,切莫罔顾法律和道德,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汪怡兵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