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了受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某某、周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6月,受被告委托,原告在北京天通苑三区六号楼租下三室一厅二卫的房屋。房屋租赁期自2021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共计1年。后被告离开北京,但是未支付上述房屋的中介费、押金及租金共计19600元。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上述款项无果后诉至法院。
因原告居住在北京,而被告是叙永县人,居住在叙永,按管辖规定,原告只有到叙永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路途遥远,加之疫情原因,不方便到叙永县法院现场立案。通过拨打12368询问,经叙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员,详细告知其网上立案流程,耐心予以指导,原告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快速成功立案。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经承办法官线上指导,双方实名注册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均同意在网上开庭、调解,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开庭、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现本案已自动履行完毕。
叙永法院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诉讼服务,不仅大大减少了司法成本,而且高效快速处理了诸多纠纷,使得纠纷在萌芽阶段得到化解。事后,深得当事人感谢并说道:“网上诉讼真方便,远在千里,让我足不出户就把官司打赢了!”
(雷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