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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送达促调解,法官普法化纠纷

来源: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仇馨苑 发布时间:2022-04-25 17:24:32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通过主动上门送达诉讼文书,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着力消除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误会和分歧,使该批纠纷大部分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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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某物业管理公司将拖欠物业费的多名业主起诉至叙州区法院。该批案件诉讼标的较小,涉及业主人数多,案件的处置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若处理不当,将激化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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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严春燕和法官助理在通过电话逐一联系被告并详细了解案情后,积极与被诉业主沟通,理清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具体原因。因涉案小区业主联系方式不完善等原因,部分案件诉讼文书通过外包服务未送达成功。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调解工作前置到送达阶段,严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多次上门入户,向各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并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为各被告讲解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详细阐述业主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法律风险等,多名业主同意将拖欠的物业费补齐,物业公司也自愿全额放弃违约金的追讨,大部分纠纷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均得到充分保障。 

叙州区法院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承办法官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主动上门、悉心调解,努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今后,叙州区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仇馨苑)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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