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升全民环保法治意识,3月11日,盐边县人民法院在县移民广场集中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盐边法院刑庭、民庭、行政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释法、介绍宣传画报等方式,耐心的向广大群众介绍我国《民法典》中的绿色条款、《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以及《刑法》中的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危害国家动植物以及自然资源的法律条文,引导群众不食用、不买卖、不捕杀野生动物,不乱砍滥伐林木,进一步树立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
活动中,共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咨询10余次。此次活动有效加强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有助于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今后,盐边法院将持续开展此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为建设美丽和谐盐边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赖忠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