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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法院开展“司法护绿”行动 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内江中院 发布时间:2022-03-12 10:58:22

2022年植树节前夕,内江市两级法院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和植树活动,为甜蜜内江建设增绿添彩。


植绿护绿,共建美好生活家园


3月10日—11日,内江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带头,与广大干警一起,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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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中院、资中县法院40余名党员干警到资中县植树造林点,种植各类树木200余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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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内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奉友国到威远县连界镇,调研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工作,回访案件当事人,督促推进基地选址、项目建设等工作,全力打造内江生态环境修复“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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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助力乡村绿色发展


3月7日,隆昌市法院界市法庭党支部与石碾镇白鹤林村村委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座谈会上,白鹤林村党员干部详细介绍了该村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界市法庭党员干警向白鹤林村党员干部讲解了绿化护林的重要性,并对党员群众们关心的养老抚幼、务工讨薪、邻里纠纷、土地流转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后,法庭党员干警应邀参加了该村李子树种植基地,深入了解了该村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从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决策、流转合同规范、预付租金与保证金制度建立、违约救济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起到了良好的普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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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增强护林防火意识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2月下旬以来,威远县法院持续开展森林保护、护林防火主题宣传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满华带队到威远县镇西镇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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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法院派驻威远县镇西镇第一书记唐仕群、派驻威远县小河镇开元村第一书记杨旭走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发放护林防火法治宣传材料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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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布一起失火罪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市民进入林区禁止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造成森林火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增强广大群众防灾护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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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凝聚社会环保共识 

 

3月10日,内江市中级法院、资中县法院10余名干警到资中县罗泉镇开展“群众需要 法官来到”普法宣传进乡镇活动,向罗泉镇辖区商户、社区居民和周边村民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材料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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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隆昌市法院干警在孔子文化公园开展“守护碧水蓝天 共建美好家园”主题的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册5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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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党员干警来到威远县小河镇,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教育引导山区百姓保护林区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险。(内江中院)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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