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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回暖,得荣法院传递执行司法温度

来源:得荣县人民法院 作者:格桑拥忠 发布时间:2022-03-10 1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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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得荣县人民法院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彰显执行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

案情回顾

2019年被告洛某承包教育园区足球坝工程,向原告西某购买了石子和沙子,并口头约定在当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材料款,但被告一直不予偿还,原告无奈诉至得荣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洛某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欠款19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1051元。到期后,洛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西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得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对被执行人洛某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将被执行人洛某传唤至法院,向其送达冻结裁定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司法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洛某提供了自己在某单位有未拨付工程款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单位调查,经核实,该笔未拨付的工程款实际上并不属于被执行人洛某,经多方依法调查后也未发现其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洛某表示自己做生意失败导致生活困难,确实无法一次性还清,但会想办法筹钱尽快还款。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及与申请执行人进一步沟通,执行法官约见双方当事人,积极引导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友好协商。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被执行人洛某主动履行了经多方筹措而来的50000元还款义务,并表示剩余款项一定分期返还,申请执行人西某也体谅其现状,同意分期履行,减轻其生活压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该案顺利执结。

得荣法院立足实际,不断提升执行效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彰显了执行司法温度。(格桑拥忠)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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