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弥合了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及子女向承办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苦口婆心架起沟通桥梁 一心为民弥合家庭情感”。
原、被告于2011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原告诉称因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性格不合,故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首先对其婚姻状况、当事人心理活动作出初步的评估和预判,在了解到双方婚姻关系基础牢固,承办法官确定了以畅通沟通、弥合感情为主的调解思路。由于原、被告性格均较为内敛,承办法官不断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为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传递双方之间的疑虑和想法。
在开庭之际,承办法官再次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法,彻底打破双方的沟通屏障,使得双方直面交流。为了使得双方得以冷静、充分思考,承办法官给双方三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开始后的第一天,原、被告均表示对离婚的冲动后悔不已,要求法院给与双方重归于好的机会。随后,原、被告签署了和解的笔录。原被告及其子女为表示感激之情,给法官送来锦旗。(杜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