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法院坚持常态化推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利用春节返乡潮易于查找被执行人的客观条件,瞄准重点精准发力,积极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执行到位案款共计198.68万元。
用心调解促履行
曾某某与成都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申请人为农民工,并因工伤造成八级伤疾,生活经济来源受限,赔偿款又迟迟未能兑现。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成都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并催促其支付赔偿款项240000元。但因涉及第三方分包施工情况,该被执行人一直消极履行、对抗执行、拒不到庭,逃避履行义务。本月初,在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后,执行法官带队驱车前往成都,直接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带回法院。
经执行法官3小时苦口婆心地释法明理,最终,陈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天即向申请人履行案款19万元,剩余5万达成分期履行协议。1月15日,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曾某某递交的结案申请书,表示被执行人已提前履行全部案款,申请终结本案的执行,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用足惩戒保权益
杨某某与周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1000元。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周某某一直以无钱为由逃避执行。1月中旬,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周某某到院后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庚即对其采取搜查措施,查明周某某2021年度微信年账单收入与支出均高出日常生活所需,当即给予其罚款500元处罚,并拟层报院长批准后,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过程中,心急如焚的周某某急忙求助于朋友,在其朋友出具了书面担保后,申请人杨某某同意再给周某某一次机会,本案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而结案。
用好救助惠民生
李某某与任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任某某因交通肇事正在服刑暂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李某某一直未能领到任某某应给付的人身损害赔偿金40余万元,加之其年迈多病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举步维艰。仁寿法院在执行本案的过程中,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经执行法官专业会议讨论后,决定对该案申请人李某某给予司法救助2万元,以解其燃眉之急,帮助申请人度过难关。
“司法大拜年”活动开展以来,仁寿法院持续彰显司法为民本色,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不断发力,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拘传、曝光、拘留等措施,并对涉嫌拘执罪的被执行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同时,加大对困难申请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力求尽快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下一步,仁寿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涉民生案件快调快执快兑现,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芸湘 莫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