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7月6日,攀枝花西区法院召开“三个规定”学习培训会,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党组书记、院长阙甜甜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并对具体条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与答疑解惑。
会上,政治部副主任李东锴结合具体案(事)例,采用讲解、问答等方式,就“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操作和填报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培训。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对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将“三个规定”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不懈严格贯彻执行,推动“三个规定”全面不折不扣落实。二是要抓好学习,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自觉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公信力。三是要强化督察问责,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及干警如实做好记录填报,严禁瞒报、漏报。政治部要加强对记录报告平台的日常使用管理,及时督促全院工作人员记录、报告,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填报客观规范、不留任何死角。(周洪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