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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香烟案”,阳光下的营商环境

来源:得荣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6 18:59:50

“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零四个月……被告人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随着法槌落下,被告人唐某某、李某某因非法销售香烟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判决回响在法庭之内,这一幕发生在得荣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非法销售香烟案的庭审现场。这场专门邀请人大代表、烟草公司工作人员、消防队员、烟草零售商户参与旁听的庭审,俨然成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让“合法经营”四个字深深刻在每个人的心间。

直击庭审:违法轨迹成“鲜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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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如同播放纪录片一般,还原了二被告人的犯罪过程:二人从别处超市进购卷烟后,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两人共同经营的超市进行销售,销售价值达93590元,非法获利4759元。后被告人李某某单独经营超市期间,又以同样路径和手段无证销售香烟,销售价值达8062.5元,非法获利177元。庭审中,公诉人细数罪状、合议庭抽丝剥茧围绕焦点问题深入调查,在环环相扣的证据与事实、法律的碰撞之下,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休庭期间,旁听席一片哗然,大家在热烈讨论中更加明确了“有证合法经营”才是生意的“保命符”。

警示教育:让法治成为“最肥沃的营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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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许可证销售香烟,是非法经营,也是扰乱市场秩序。为了让商户们明边界、知敬畏,庭审结束后法官走向旁听席进行了一场“趁热打铁”的警示教育,这也是此次邀请人大代表、烟草公司、消防队员、烟草零售商户参与旁听的意义所在。“烟草属于国家专卖”“严禁向无证商户供货”“烟草公司才是唯一正规进货渠道”……法官在声声释法中强化经营者许可经营意识,让旁听人员深刻明晰合法经营的法律边界。

法治便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庭审将肃穆的法庭变为生动的以案释法现场,直观体现了得荣法院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恒心。下一步,得荣法院将继续围绕审判核心,以部门联动、发布案例、普法宣传等“实招”与“真章”,保障市场主体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行稳致远,真正努力让每一份创新、每一份耕耘都在司法阳光之下结出果实。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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