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市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受贿案件。区农业农村局、兴嘉集团以及市级金融机构等10余家单位100余人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该案被告人文某系某国有企业负责人,被指控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核心证据,依法进行质证与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文某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深表懊悔,也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本案审理情况对现场旁听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向在场观摩人员敲响警钟,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责任状”,不是个人用来谋私的“特权证”,恪守廉洁底线,不踩法纪法规红线,务必守住自己的人生准线,守住家人的安宁,守住群众的信任。
以案为鉴,行有所止,“身边案”是对“身边人”最好的警示教育。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公开庭审、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