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彰显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案情简介
原告程某某与被告魏某某均系古蔺县某村村民。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古蔺县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魏某某归还原告程某某借款3万余元,并约定于2025年1月前支付完成。
执行过程
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魏某某并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程某某在约定还款日期过后到法院申请执行,经调查核实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控了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其银行卡、微信余额也只有少许的存款,无法足额清偿欠款。
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并传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多次以过几天支付或银行卡被冻结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也未按照财产报告令如实报告其财产情况。在执行谈话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在收到民事调解书后,有大额的资金转账记录,该转账是用于支付信用卡还款及其他消费支出,并未用于支付案件欠款,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该行为将会面临拘留惩戒,且已涉嫌拒执犯罪。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联系亲友代其支付了所有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在此,古蔺县法院执行局郑重提醒所有被执行人:法律红线不可触碰,逃避执行没有出路!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维护自身权益、重拾诚信人生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