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泸法麒麟·护非遗|“沉浸式”发挥“醋艺”,这场非遗保护行动超有料!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黄紫薇 李华福 发布时间:2025-06-13 09:08:54

image.png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提升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法治意识,6月12日,“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纳溪分队走进护国味业二基地,开展“泸法麒麟·醋艺匠心护非遗”行动。

“护国陈醋始于1889年,具有130余年的生产历史,经采药制曲、蒸煮糖化、日晒夜露、淋醅罐装四大步骤三十六道工序酿制而成。入口酸味醇厚、余味悠长,深受人们喜欢,有‘川南第一醋’的美称。”伴随着解说员的讲述,志愿者们走进护国陈醋基地,一段承载着历史底蕴与红色记忆的故事徐徐展开。

image.png

文化长廊

image.png

酿醋车间

image.png

陈醋晒场

image.png

“泸法麒麟”和法官一起体验“捣醋”

在这里,现代化生产设备与延续百年的酿造工艺默契配合。车间内,原料历经层层工序蜕变为香醋的奇妙过程清晰可见;晒场上,整齐排列的醋缸在阳光下静默伫立,浓郁醇厚的醋香飘散,仿佛在无声诉说着代代传承的匠心故事。




image.png

image.png

“醋也可以用来制作饮品,尤其是炎热的夏天,最为消暑解腻。”非遗传承人手持工具,引导志愿者们按步操作。


image.png

大家手持搅拌棒,伴着“叮叮当”的欢快节奏,将“年轻、时尚、创新、国潮化”理念融入特调醋饮,制作出专属风味。

image.png

在”醋溜“队伍里找”泸法麒麟“~

有了风味醋饮的初体验,志愿者们深入了解非遗的魅力,品尝之余,深入了解了非遗传承困境,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传承人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律知识。

image.png

来自“泸法麒麟”的点赞

观看护国陈醋非遗宣传片后,纳溪区法院联动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就纳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保护、侵权行为打击、传承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保护非遗的强大合力。

image.png

观看非遗宣传片

image.png

共同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框架协议》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醋的晒场有这么壮观,也不知道醋也能做成饮料,如此有底蕴的手艺,值得更多人一起保护!”志愿者们纷纷感慨道。

image.png

志愿者们展示自己亲手DIY的风味醋饮

基地的工作人员们也表示,这样的活动以后可以多开展,不仅让更多人了解了护国陈醋,也为非遗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法治“良方”。

image.png

非遗传承人与”泸法麒麟“和法官合影

image.png

纳溪区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进一步深化司法保护非遗工作机制。通过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宣讲、强化司法协作联动等举措,为非遗传承人打造安心“守艺”的法治港湾,让护国陈醋等非遗瑰宝在法治的守护下,持续焕发蓬勃生机。

责任编辑:孟桂壮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