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建工纠纷案件。据了解,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荥经法院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将实质解纷作为核心目标,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建工纠纷最优解,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件一:
原告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因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问题产生激烈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工程价款及工程质量问题各执一词,均申请司法鉴定,矛盾一度升级。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地启动鉴定程序,而是决定先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查明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逐步厘清了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法官积极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鉴定可能带来的时间、经济成本。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最终同意在原告提交的《土建劳务结算书》上签章,双方一致确认案涉工程实际结算量价为1953万余元,并对工程质量问题达成扣减工程价款的解决方案。至此,双方撤回司法鉴定申请,被告放弃反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二:
原告中铁某公司因被告某农业公司未按约足额支付预付款而停止施工,双方就工程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案件受理后,法院通过审查发现,原告将非合同当事人列为被告,遂依法驳回其对相关主体的起诉,确保案件审理范围集中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
为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深入研析案情,确定以调解方式化解争议的工作思路。鉴于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价争议较大,且司法鉴定费用高昂,法官决定采取分阶段、递进式的调解策略,引导双方协商确认工程量价。通过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协商,从坚持己见到相互让步。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农业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这一调解结果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告因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而陷入经营困境,实现了双赢。
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荥经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深入查事实、辨是非,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不仅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荥经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