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行政案件风险预警函》。
在审理原告卢某某诉某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协议一案中,富顺县法院发现被告行政机关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存在行政行为违法的风险点。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富顺县法院向该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案件风险预警函》,指出该行政机关可能存在行政行为违法的理由,并向其提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建议。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案件风险预警函》后,及时函复县法院,并积极自行纠错,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顺利化解。
行政案件风险预警提示制度是富顺县法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一项有力举措。通过向存在行政行为违法风险的行政机关发送预警函,指明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证据固定、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执法问题,促使行政机关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减少争议,引导行政争议化解路径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为行政机关抓早抓小、自查自纠提供了具体路径和解决方案,推动行政机关妥善处理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曾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