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还钱!”
4月10日凌晨,在拘留所度过一夜后,被执行人熊某终于低下了头。这个拖欠摩托车货款17年的“老赖”,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仅用一夜就还清了10800元债务。
时间回溯到2008年,熊某在魏某的摩托车行购买了一辆摩托车,熊某在双方约定支付货款时间内未按期支付,这一拖就是十七年。期间魏某数十次上门催要,熊某总是以“手头紧”“再宽限几天”推脱。2023年初,忍无可忍的魏某将熊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熊某支付货款10800元。但判决生效后,熊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限期其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并
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但熊某在财产申报表上轻描淡写地写下“无房无车无存款”,声称自己“吃饭都成问题”。细心的执行法官没有轻信。通过走访调查,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就在近期,熊某刚花费数万元为女儿操办了婚宴,现场摆了20桌酒席,“明明有钱大摆宴席,却说没钱还债?”执行法官来到熊某家中,熊某竟振振有词:“嫁女儿的钱是借的,我现在真没钱还债”。
鉴于熊某拒不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当冰冷的手铐戴上时,熊某才慌了神:“法官,我...我再想想办法...”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再次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再不履行将面临十五日的司法拘留,经拘留仍不履行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拘留所的第一夜,熊 某辗转难眠。次日清晨,熊某终于认错悔改,紧急联系家人凑齐了全部案款。看着转账凭证上“10800元”的数额,魏某感慨万千:“这笔钱我要了十七年,没想到法院一天就执行到位了”。
生效裁判绝非“白条”,法律权威不容挑战。任何拒不如实报告财产、试图通过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皆为徒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所有被执行人皆应引以为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