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褒扬诚信典型】罗某申请执行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亲属代为偿还诠释诚信美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3 17:41:37

一、基本案情

原告罗某与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在隆昌市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分期偿还原告罗某货款50000元。被告李某未按期给付,在索要无果后,2023年4月,申请人罗某向隆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情况

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李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李某持续抗拒配合本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于2023年6月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李某的父亲主动联系本院,表示愿意多方筹款代为履行部分款项。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反应该情况并积极协调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和具体还款方案,被执行人李某的父亲代为向申请人罗某支付40000元,另被执行人在2024年2月9日之前偿还剩余款项。本院随即解除了李某的拘留措施。

今年,因被执行人李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还款,申请人罗某再次向隆昌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但其表示无能力偿还。综合本案案情,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李某予以“预拘留惩戒预警”。在“预拘留”的威慑下,李某电话联系了妻子。李某妻子立即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为履行和解协议的全部义务,经其积极筹款,终于将被执行人拖欠的11345元尾款支付给了申请人,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三、典型意义

诚信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亲属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虽自身经济条件困难,依然主动到法院代偿被执行人的债务,生动诠释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执行法院积极协调沟通,最终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在此,也呼吁每位公民从自身做起,增强诚信意识,恪守诚信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