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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法院:“执行110” 进村入户寻踪迹,案结事了兑真金

来源:青神县人民法院 作者:曾琴 发布时间:2024-03-19 09:54:24

“叮叮叮……”

“喂,您好,这里是青神法院“执行110”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叫邓某某,我申请执行万某的案子,我来提供财产线索,万某在村上承包的十几亩果儿树要开始卖了,你们要搞快点……”。

上述对话系2023年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邓某某通过拨打青神法院“执行110”热线,提供财产线索的场景。

万某欠邓某某饲料款共计25768元,在审判阶段判决万某向邓某某支付饲料款25768元,判决生效后,万某未履行付款义务。邓某某向青神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首次执行中,被执行人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终本不是案件办理的结束,随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随时可以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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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行法官在万某家中做调查)

“执行110”坐席接到电话后,指令执行法官和警务中队干警针对线索着手调查,当得知万某就在家的消息,立即进村入户找人。在交谈中,万某家属向法官讲到:“去年我肠粘连住院医疗费都花了四万多,不然早就还钱了。今年孙儿在仁寿又出了车祸,还在医院住起。山上的柑子昨天都还有人来看,果果儿卖了就有钱还了……”。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经济情况,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申请人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后,作出了相应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立即根据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相关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后语】

青神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不仅讲执行力度也讲执行温度,对于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要如实面对,逃避解决不了任何困难,遇到困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沟通,短时间拿不出来可以采取分期方式,但是做出了分期承诺就要做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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