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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10”】快速反应促履行 兵分两路显神威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黄玮 发布时间:2024-03-13 09:29:43

“执行指挥中心刚接到执行团队实施拘留的调警申请和陕西省兴平市法院调用法警协助异地执行的请求,你们兵分两路,分头行动!”3月5日上午,在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的一声令下,四名执行“110”法警火速出击,立即前往执行现场。

警情一:

被执行人薛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干警多次通知其到法院也以各种理由推脱。3月5日,薛某被执行“110”法警拘传到法院后仍态度嚣张,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愿意与申请人协商。承办法官于是向薛某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向执行指挥中心申请调用两名执行“110”法警按照预案将薛某带走进行体检、送拘。最后,薛某迫于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心理防线终于被击溃,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付清了欠款及利息,该案就此了结,薛某的拘留措施也提前被解除。

警情二:

陕西省兴平市法院的执行办案人员通过定位系统,发现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抵押的宝马车在叙州区法院的辖区境内,于是联系叙州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调警予以协助扣押车辆。叙州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请求后,立即调派了两名执行“110”法警和一名法官助理随同兴平市法院办案人员前往车辆所在地。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辆由第三人掌控,经过两地法院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后,第三人交出了车辆钥匙。法院干警成功将该辆宝马车扣押到位,完成了此次异地协助执行的任务。

叙州区法院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强制力及执行工作的迅速响应能力,以有效应对并及时处理各类执行线索与突发事件,成立了执行“110”,实行24小时全天候受理执行线索举报,接受执行团队的调警申请、协助异地执行等,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及时下达处警指令。这一举措的实施,为提升执行强制力和执行工作的迅速响应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展现了叙州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与切实行动。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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