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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维护“她”权益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伍国丽 王 涵 发布时间:2024-03-11 19:20:30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富顺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妇女维权宣传活动。


法治柔情护芳华,巾帼普法在行动

3月6日上午,家事法庭的法官们来到富顺县釜江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反家庭暴力等法律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手册,针对妇女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耐心倾听诉求,引导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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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有温度,案后回访解心愁

3月6日下午,家事法庭法官对近期办理的一起涉家庭暴力案件的当事人开展了案后回访。陈某(女)与杨某(男)结婚已40余年,婚后双方时常因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12月,双方发生纠纷并动手,陈某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依法向杨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对杨某予以告诫。后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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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在电话中进行调解,杨某承认自己动手的事实,法官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案件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判决后,法官一直心系陈某的情况,积极开展回访工作。回访中陈某表示,杨某经过法院的批评教育后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有挽回感情之意,自己将给予杨某一段“观察期”。陈某也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感谢法官的关心,让她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法官课堂到身边,营造法治新氛围

3月7日,家事法庭的法官走进富顺县北湖社区,为辖区妇女群众送去题为“维护妇女权益,共享法治阳光”的宣讲课。宣讲课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妇女权益、具体权益及保护措施是什么、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帮助妇女群众深度理解法律条款,鼓励她们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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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民二庭联合富顺晨光经开区法务中心并携手相关企业,开展了一场题为“柔肩担重任 巾帼绽芳华”的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法官围绕“民事主体之间合同中的风险与防范”,针对“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形式不规范、合同条款有歧义、合同产品质量条款不重视、价款支付约定不清晰”等情形进行了重点讲解,向与会管理人员代表提出了合理规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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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专门为在座企业女性讲解了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

富顺县法院此次开展“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增强了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尊重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富顺县法院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妇女维权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伍国丽 王 涵)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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