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长宁县司法局竹海司法所 开展“学‘四史’、明初心、塑新生” 学习教育活动

来源:长宁县司法局竹海司法所 作者:朱琴 发布时间:2021-03-11 14:34:32

近日,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学‘四史’、明初心、塑新生”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竹海司法所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落实,组织辖区7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学习活动。

学四史,培养爱国精神。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爱国主义情怀,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民族自豪感,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质量,竹海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开展爱国主题教育活动。
  明初心,提升理想信念。竹海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并强调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胜利。支撑这个胜利的就是这一句话“要为人民谋幸福,要为民族谋复兴”,这就是党的初心,正是因为这初心,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将全国人民凝成一股绳,形成最大合力。
  塑新生,帮扶重拾信心。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谈心谈话教育,强调共产党人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地改正自己的错误、纠正自己的失误,不断地向着民族复兴的道路前进。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认真接受司法所的教育管理,重塑未来,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造福社会。

通过此次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革命先辈追求真理、坚守信仰的生动事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在今后的生活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回报社会的再造之恩。(朱琴)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