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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抖音月付”?经开区一男子被盗1.3万元!

来源: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4 20:24:34
轻信他人!
巴中经开区一男子泄露抖音账号密码

被盗1.3万元


近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时新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

朱某经营着一家家装设计店铺,希望通过网络宣传扩大知名度,提升影响力,从而招揽更多客户。一天他刷短视频时偶然发现一个ID为“某娜漫剪”的用户发表的视频剪辑手法不错,并且每个视频都有一定稳定的浏览量,遂与其发私信聊天,希望对方能教自己运营短视频平台。

邓某在与其长期聊天中,通过长期的聊天,以及邓某利用电脑将其账号的粉丝涨至1000余人,逐渐获得朱某信任,朱某通过抖音红包和微信陆续转给邓某几笔钱用于购买抖币引流和运营账号的感谢费,并将抖音账号和密码告知邓某。邓某查看朱某账户时发现他的“抖音月付”额度很高,便心生贪欲,使用抖音账号的月付功能购买了一部苹果15手机。邓某在收到手机后将该手机转卖,后将所得钱财用于个人购买电脑、电脑显示屏及游戏充值等日常消费,涉案金额达1.3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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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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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法犯罪的尽头是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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