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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法院:各取所需 以“工”代“偿” 案结事了

来源:恩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蓉 庞赛男 惠劲松 唐守东 发布时间:2023-09-12 16:36:44
近日,恩阳法院通过多方调解,成功促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强强联手,既偿还了债务,又促进了企业发展。


2021年11月,被执行人钟某经营一家食品厂,因资金紧缺向申请执行人孙某借款人民币15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受疫情影响,钟某经营的食品厂倒闭,失去经济来源。到了约定还款时间,申请执行人孙某经反复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恩阳区法院审理,判决钟某在判决生效20日内偿还借款150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钟某未履行支付义务,孙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发起线上线下查控,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控,暂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钟某收到通知后及时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诉说了目前的困境,告知短时间内无履行能力,但提出可以“劳”代“偿”方式履行义务,希望执行法官居中协调。


得知钟某的意见后,执行法官遂立即与申请人联系,并组织双方协调。调解过程中,申请人孙某表示目前正在经营一家食品厂并缺少管理人员,钟某具有丰富的经验,考虑到钟某的实际情况,同意了钟某以“工”代“偿”的方案,并当场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相应薪资,达成和解。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该案的办理中,承办法官管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执行措施,注意执行方式方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既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缓解被执行人的困境,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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