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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23人获刑!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毅 发布时间:2023-08-22 12:26:35

 

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游某彤等23人电信网络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数罪并罚后,被告人游某彤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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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游某彤等23人先后偷渡到缅甸孟波县,以江某祥(在逃)为首、游某彤为公司总监的诈骗集团(公司名称:辰鸿网络科技公司),下设多个业务组,各被告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针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澳门银河国际”模块术语的电信诈骗活动。该诈骗集团的业务人员将自己包装成高富帅、程序员等虚假角色,使用国内聊天工具筛选中国公民,通过聊天获取信任后,给被害人一个事先注册的“银河国际”赌博网站账号,引诱被害人在该平台充值,并以各种理由引诱被害人继续向该诈骗集团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直到被害人无钱继续充值,后发现被诈骗。2020年9月上旬至12月中旬,该诈骗集团利用电信网络诈骗5名被害人共计73211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彤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本案被告人在江某祥的组织、指挥下,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组织,系犯罪集团。被告人游某彤、李某芬、岳某在未办理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偷渡出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责令共同退赔。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有组织的团伙作案“杀猪盘”式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犯罪,手段隐蔽、策划周密、迷惑性强,极易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认真辨识网络信息,切勿轻信网络中“高薪、巨利、暴富”等虚假信息,不要轻信在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对陌生人提出的投资、转款等要求要高度警惕,同时不要随意泄露个人的隐私信息,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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