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政法股、医政股和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落实工作责任。与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合同,建立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安全转运、规范处置的联单交接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工作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严格规范监管。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卫生室统一配备医疗垃圾桶分类存放、统一回收处置。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其操作行为。
截至目前,共投入20余万元,规范转运处置医疗废物130吨。实现医疗废物在线监管,接入省级在线监管平台。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安全、高效、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