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1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的通报

来源: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3-04-14 13:02:57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2023年第1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第1季度,全院干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率100%,有情况记录4条。其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填报1条,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填报2条,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填报1条,无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情形。


下一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及填报情况通报制度,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纪律保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图片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