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严格执行环境信访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认真落实信访投诉“局长接待日”,局长和局班子成员主动到一线接访,公开接访36余次、接访群众50余人次,现场解答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咨询50余条,解决环境信访问题5个、转交办1个。
严格信访处置程序。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和“投诉即办”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登记、受理、办理、上报与反馈、复查(复核)结案归档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12345”“12369”转办环境信访和局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已全部结案,处理率、结案率均达100%。
跟踪回访确保成效。信访案件办结后,局主要领导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跟踪“回头看”,了解处理意见落实情况,杜绝“案结事了”,确保群众环境信访化解成效。
全面排查环境隐患。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环境风险敏感点隐患排查,将群众环境诉求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化解于“萌芽”状态。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重点投诉问题,实行包保责任制,及时解决潜在隐患,切实改善辖区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