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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执结59名贫困户申请执行投资款案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婷 发布时间:2022-10-13 14:11:18

 

近日,南江法院执行局积极协调,多方努力,圆满执结59名贫困户申请执行投资款案。

8月30日,59名群众聚集在南江法院门口维权,通过了解,这59名群众是南江县某乡镇脱贫攻坚期间精准贫困户,要求处理与被执行人南江县某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梁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退还投资款及支付收益分红。

2016年10月,根据国家扶贫政策,南江县某乡镇享有专项扶贫资金35万元,为实现村民早日脱贫,结合当地实际,35万元专项资金调整用于该乡镇某村中药材发展,由该村社村委会平均分配到60户贫困户,并由各户与梁某某(合作社实际经营者)签订了《产业扶贫合作协议》,约定各农户将分配所得的扶贫专项资金投资到合作社,并按期向各户定额分红,投资期满后,该资金归还各农户。后该乡镇财政所一次性将该笔扶贫专项资金汇至合作社账户。2017年,合作社因资金周转困难,在支付了部分分红后再未向原告分红。2019年11月27日,该乡镇村委会向被执行人(合作社、梁某某)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60户贫困户的分红资金,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向申请人分红,也未退还申请人投资款。经诉讼、执行等程序,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在了解案件缘由后,执行法官随即通知被执行人梁某某到法院处理此事,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通过对被执行人梁某某讲法说理、教育批评,梁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并通过对自己名下的车辆变卖及其他方式将义务款30余万元转入法院的案款账户。到账后,执行法官安排多名辅助人员,通知59名贫困户集中完善相应领款手续,并及时将案款全部发放到位,至此,案件全部执结。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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