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南江法院收到了一面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感谢法院执行干警执行有力。
据了解,2018年,李某承包南江县某局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租赁使用林某的挖掘机。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尚欠林某租赁费及人工费22300元,李某向林某出具欠条,欠款到期后,林某多次催收,李某却拒不履行,林某遂向南江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定于2021年3月底前由李某支付林某租赁费22300元,到期后,李某仍未履行,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却始终不露面。
“法官,李某正在某某茶楼打牌。”申请人林某提供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到李某所在茶楼将其传唤到位。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款,且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遂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宣布拘留决定后,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义务款全部支付到位,并当场向法院写下悔过书。
“法贵在行,也难在行”。在未来的执行工作中,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执行工作作为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的重要抓手,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努力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