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标准地”供应工作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登宪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伏曙光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研究政策,加强指导。认真研究“标准地”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把政策、文件弄懂、吃透,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经开分局和平昌县局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确保“标准地”改革有序推进。二要制定计划,严格管理。经开分局和平昌县局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实行清单式管理,其中“标准地”供应要落实到具体地块。三要分类供地,节点控制。按照“标准地”和“非标准地”分类组织供应,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实现“标准地”供应“零”的突破,10月1日起所有供地按“标准地”供应。四要主动作为,提升服务。创新思路,主动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用地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缩减内部流转环节,加快业务审批速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五要深入研判,统筹推进。全面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分类落实到地块,与“标准地”供应改革相结合,按照省级园区“扩区、调位(移位)、升级”的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六要总结提升,强化宣传。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工作实践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确保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落地见效,为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