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助力巴中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仅仅围绕创建“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工作,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的力度。
开展挂案清理,真心帮助企业解除诉累轻装上阵。
全市检察机关以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为发力点,积极推进检察司法护企业、卸包袱、促治理,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稳行。
(一)主动作为,精心组织促规范。2019年最高检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制定《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凝聚共识,明确目标。两级院指派检察官包案负责,逐案阅卷审查,全面核实摸清家底;制作“挂案”台账,深入排查“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案件,依法清理“挂案”27件。
(二)强化监督。依法化解保权益。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分类处置,坚持“简案快办、难案会办,缠安稳办”原则,对重复立案、经侦查无法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依法监督撤案。其中,公安机关自行撤案22件,检察机关监督撤案5件;对确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处置意见存在分歧的4件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建议撤案3件,不起诉1件;对部分信访矛盾较突出,撤案有顾虑的“挂案”,检察机关审慎评估风险,加强释法说理,确保依法稳妥清理。
(三)建立机制,标本兼治促长效。深化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协作,会签“数据定期通报”“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协作配合,有力保障案件信息畅通,提升监督质效。一方面严谨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对涉事民营企业案件提前介入率达80%,去年以来,监督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7件涉企案件依法撤案;另一方面强化企业财产合法权益保护,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如恩阳区院依法监督恩阳区公安分局对某建筑有限公司工地设施被盗窃案件立案,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维护了企业财产权益。
慎用强制措施,依法规范保障企业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牢固树立“谦抑、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少铺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企业和企业家舒心、放心、安心创业。
(一)严格规范适用强制措施。统筹打击与保护,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的司法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民企司法诉累。去年以来,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全市批准逮捕15人,批捕率同比下降4.68个百分点,依法不诉32人,不诉率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1.5个百分点。如平昌县院在办理某民营企业经营者徐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充分考虑企业发展状况,因徐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不捕不诉。强化涉罪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捕的9人变更强制措施,帮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外出请假23人次。南江县院办理的民营企业法人李某某外出管理监督案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优秀案例”。
(二)开展涉案企业风险评估。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充分评估办案对涉案企业运行状况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从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慎重做出决定,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如南江县院在办理周某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经调查发现,该5人主要从事房地产及城市基础建设,为百余名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检察机关经释法说理督促企业补缴全部税款后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5名负责人不捕不诉。
(三)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认罪认罚、依法获得从宽处理,努力为企业继续经营发展赢得机会。2021年以来、办结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8人,使用率其76.59%。如通江县院在办理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某非法占有农用地一案中,经释法说理,企业负责人张某某积极复垦土地2.3688公顷,并通过验收,自愿认罪认罚,通江县院院依法对该公司及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兑现惠企政策,精准施策优化营商环境 。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企业司法需求,积极构建市场法治秩序,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
(一)畅通绿色通道,受理控告申诉。开通民营企业绿色服务通道,去年以来,有序引导涉民营企业申诉,控告,举报14件次,对民营企业申请监督人释法说理9件次。对涉企案件健全办案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快审快结,实现快速分流,专人督办,强化对“退查延期”的严格把关,全面压缩办案周期,办案周期同比平均降低30个工作日;严格把控社区案件办理质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合规建设、优秀法律文书评、案件质量平常“四个一”活动,让公平正义的实现提质增效。
(二)严厉打击涉及违法犯罪。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和破坏公平竞争犯罪行为,批捕58人,起诉114人;积极回应企业打击内部“蛀虫”的呼声,突出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破坏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6人,起诉9人,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办理侵害市场主体职务犯罪案件9件,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持续优化检察法治产品。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法律进企业”等活动,深入四川省唱歌石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劳动用工等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发送普发资料2000余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金融监管不力、工程建设乱象”等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43件,向有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办案水平,为巴中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一是更新司法理念,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二是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积极探索试点,推进企业合规管理改革;四是加强共沟通协作、凝聚服务企业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