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司法局作为黑潭河及官房沟水库县级联系单位,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责任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为提升沿河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和参与的热情,县司法局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列入“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河道周边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抓好日常巡查,及时整改到位。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县司法局加强对河道的日常巡查工作,坚持每月河道巡查不少于1次,对重点河段、重要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责任人,督促其限期整改,抓好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