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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心系群众办实事、法治护航建新功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巴州区司法局政治部 罗晓玉 发布时间:2022-04-22 15:05:16

 

实践背景

近年来,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岗位实际,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推行便民服务举措,简化工作流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用最实措施答好“为民卷”。

主要做法

人民调解亲民心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企业工地,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化成镇村民梁某某,因担心风水遭到破坏,不同意移动公司在自家房屋附近安装5G信号发射塔,梁某某在与施工方沟通中表现激动,次日清晨突然猝死离世酿成纠纷。梁某某家属与施工方就补偿问题僵持不下。第三日下午,化成司法所闻讯而动,牺牲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和,从下午十六时到晚上二十一时耗时五个小时,终于引导双方达成由移动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金5000元并当场兑现的协议。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步步解开死者家属的心结。针对死者家属认为梁某某就是被过激的语言气死了的说法,工作人员耐心分析死亡结果是否是梁某某过分激动所致,即便是梁某某激动也只会血压升高后诱发心梗或脑溢血致死,若要绝对弄清楚死因必须要进行尸检由法医判定,这样只会使事情越来越复杂,也违背了亲属想早点让死者入土为安的初衷。了解到家属的诉求仅仅是解决丧葬费,工作人员又转而说服施工方拿出态度后适当予以补偿,打消了施工方害怕划责任的顾虑。五个小时,工作人员不停地来往穿梭于双方当事人,细致地解释、春风化雨一般的劝说、打尽各种人情事故的比方,终于使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施工方签完协议后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将五千元补偿款兑现给死者家属。

 

 

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法律援助惠民心

组建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及时为农民工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设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

20175月至20185月,李某等4人受付某雇佣,在巴州区某镇某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工地从事铺设楼面水磨石和粘贴外墙面砖等工作,2019年施工完成后给他们打下工资欠条,下欠人工工资7万余元。后来李某等人曾多次向付某讨要工资,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诿,眼看着两年过去了,但下欠的工资仍然没有着落,求助无门的他们来到了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听了李某等人的叙述,了解到他们均为农民,收入微薄,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现场受理了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当天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此案。

接受指派后,工作人员和李某等人进行了详细交谈,摸清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在签订授权委托书后,工作人员立即调取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撰写了民事起诉状,帮助李某等人完善证据,以最快的速度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更快更好地帮助他们追回劳动报酬,不耽误李某等人在外务工,在案件审理中,工作人员积极与被告及主审法官沟通,希望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经过努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下欠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至此,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李某等人也能安心外出务工。

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公益活动

便民服务暖民心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当事人何某某向巴中市江南公证处咨询申办遗产继承公证。在查看何某某提供的公证申请资料时,公证人员发现何某某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无法受理,遂告之何某某补充证明材料后再予受理。何某某开始不理解,认为公证处故意为难她,情绪激动,坚持要求立即为她办理。经过公证人员耐心地解释,并提出了为她办理继承公证的解决方案时,何某某才明白依法办理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理解了公证人员的一番好心,情绪得以平复,表示同意解决方案。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何某某的孙女黄某某询问了相关情况,又多方调查走访了何某某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干部,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完善了办证所需的证明材料。

在调查询问和办证过程中,公证人员了解到何某某的丈夫因病早逝,唯一的子女黄某某也于2017年因病去世。黄某某生前与赖某某非婚生育一女,赖某某在生育女儿10个月后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因何某某系孤寡老人,且还独自抚养11岁的孙女,仅靠低保救济金和孙女的困境儿童补助金勉强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减轻何某某的家庭经济负担,巴中市江南公证处经研究决定,为何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免收何某某的公证费。

经验启示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巴州区司法局聚焦落实“法治为民”,坚持“实”当头,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在服务群众的一件件实事中践行初心使命。

组织领导“实”。巴州区司法局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通知》《实施“九大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股室和责任要求。通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确保全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到位。

调查研究“实”。广泛征集群众诉求,民生需求,通过多种形式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找准找实问题。通过举行“司法行政开放日”等活动征求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6条;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社情民意收集活动,深入一线了解基层群众和外来投资企业的了解法律服务需求,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收集意见建议68条。

活动内容“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65件,调解矛盾纠纷433件;组织律师深入民营企业建筑工地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审查劳动合同753份,提供法律建议7条,出具书面法治体检报告4份,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推进“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围绕“一月一主题”,扎实开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生态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620份,受教育群众达1326人次,推送法治宣传抖音小视频11期;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等12件;务实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深入村(社区)讲法治课24场次,群众参与163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上门公证服务2次。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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