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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南江县司法局“三全”模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来源:南江县司法局 作者:周永红 发布时间:2022-04-12 20:47:41

南江县司法局不断完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制度,简化服务流程,发挥职能作用,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1件,为认罪认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76人次,提供刑事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为全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司法人权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全面保障,机制与人员双到位。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刑辩律师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刑辩律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打通审前、审理环节法律援助通道。组建由13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刑事案件律师库,确保站点值班服务质量。

全程参与,刑事诉讼全程跟踪服务。侦查阶段,援调结合刑事谅解人性化。侦查阶段引入援调机制,针对拟作相对不诉或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考虑,坚持援调结合。让犯罪嫌疑人和案件受害人达成刑事谅解,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涉案人免于刑事起诉或减轻量刑,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帮助实质化。要求值班律师应当在完成会见、阅卷、提交法律意见后方可见证具结书签署,在审查起诉阶段必须提供实质的、有效的法律帮助,杜绝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帮助“走过场”的问题。审判阶段,刑事辩护一体化。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律师机制,最大限度的节约司法成本,将法律援助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全过程。  

全链规范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从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承办态度、办案水平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监管,律师办案过程,对刑事援助案件实时跟踪监督,综合分析律师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刑事案件辩护质量。定期对承办律师已经办结、归档案件进行集体评审,对评审优秀的案件增加办案补贴,有效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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