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网络,配齐调解力量。撤乡并镇后化成镇镇村(居)两级设调委会机构19个,调解员共93名,其中专职37名、兼职56名,各村(居)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调解质效。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定时召开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每季度召集调委会主任召开例会,交流工作经验,提升调解组织队伍素质。
强化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积极与辖区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联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调机制,推动“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9%,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