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巴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燕一行深入平昌县苟溪村走访看望脱贫户、驻村干部,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平昌县苟溪村是巴中市检察院对口帮扶联系村。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派驻工作人员、挂联帮扶、产业扶植、资金支持、普法宣传等多样化帮扶方式,与当地党委政府一道顺利实现帮扶村贫困户全部脱贫摘帽目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与致力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
王燕一行走村入户,详细了解村民生产生活、家庭收入、健康就业等情况。在村民张仕义家,王燕与他们亲切地拉起家常:“恭喜你们一家乔迁新居,今年收入怎么样?生活还有没有什么困难?”,“没什么困难,子女都在城里就业,我们老两口身段也还硬朗,新房子住着也很舒服,都要感谢党的政策好啊!”张仕义高兴地说道。
调研中,王燕指出,一是抓机遇、谋发展。村“两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以来的发展成效,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因地制宜地推进自选动作。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充分激发内生动力积极主动整合力量、集中资源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逐步实现以“输血性”发展向“造血性”发展的转变。二是高站位、不越位。市院驻村干部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自身职责定位,紧紧依靠村“两委”开展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办不代办。要深入群众、融入群众,时刻将百姓冷暖记在心间,当好群众的“知心人”,同时也要做好市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发挥好协调沟通作用。三是强组织、提能力。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和充分发挥村委会自治能力,乡村振兴的使命最终要靠农村自身的人才来担当,我们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化村党支部领导村民自治实践,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最有力的保证。
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帮扶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好结对帮扶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一道,同心同向助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效拓展、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鹏程,平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李静江参加走访调研。